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(推荐3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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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第1篇

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督促学生科学规范引用文献资料,杜绝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,遵照教育部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[2013]34号令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<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>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研厅函[2013]2号)精神,学校拟用“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”对所有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检测。

(一)检测软件

(二)账号设置及检测方法

1.学院教学管理人员: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账号由教务处统一设置,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另行通知。学院管理人员可以查看本学院指导教师的审阅意见及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检测情况,也可以上传本学院学生论文(设计)进行检测。

2.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: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账号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设置,用户名统一设置为工号,初始密码由各学院按一定规则设置后告知相关老师,并提醒及时修改。指导教师可查看、审阅学生论文检测情况,并可给出评语。

3.学生:学生账号统一设置为学号,初始密码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学生,并提醒及时修改。学生可上传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检测,检测后可通知指导教师查看检测结果。

(三)检测时间与次数

学校设定每位学生的检测权限原则上为2次,学生务必在毕业论文(设计)完成后再提交检测,一旦提交系统检测即生效,任何人不得以错传、误传论文草稿等为理由否认检测结果。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度设定首次检测时间,一般应安排在组织答辩工作前5~6周,以便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查看检测结果并通知学生修改。二次检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设定。

(四)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

1.首次检测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(设计)“总文字复制比”≥70%,直接取消答辩资格,本学年毕业论文(设计)视为不合格;首次检测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(设计)“总文字复制比”<70%,进行修改后可提交进行第二次检测(首次检测结果“总文字复制比”≤30%,也可以不进行二次检测)。毕业论文(设计)检测结果“总文字复制比”≤30%视为合格,可参加答辩。二次检测后不达标的毕业论文(设计)延期答辩,具体答辩时间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确定。

2.推荐为校级及以上等级的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检测结果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≤20%,不达标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不予推荐。

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提交时需增加中国知网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(简洁)”作为附件,电子文本检测版本需与纸质文本完全一致,否则取消答辩资格。

4.学校此次启用的中国知网“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”是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辅助检查手段,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水平评价的参考依据之一。

5.各相关学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,制订本学院对检测结果的具体认定办法,须提前报教务处备案。

6.对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结果有异议者,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,由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给出具体回复。

(五)其他事项

1.各学院指定专人做好本学院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,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系统使用培训。

2.本系统只能用于各学院本科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检测工作。所有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中,须对用户信息、检测内容、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,严禁使用该系统对其他论文进行检测。

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第2篇

(一)2019年12月6日前,各学院按照《周口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规程》和本通知要求,成立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,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具体工作计划(方案)。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名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计划(方案)于论文开题之前上传至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。

(二)2019年12月27日前,各学院确定指导教师、组织学生完成网上选题。

(三)2020年1月11日前,完成任务书下达工作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,依据任务书,设计研究方案。

(四)2020年2月28日前,完成开题相关工作,并提交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。

(五)2020年3月30日~4月2日,各学院组织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自查工作,并将自查报告交教务处。

(六)2020年5月15日前,学生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,并提交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;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审定工作。

(七)2020年5月22日前,各学院完成答辩资格审查、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,并将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

(九)2020年9~10月,学校组织开展毕业论文(设计)专项检查,评选出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先进单位。根据检查结果对本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情况进行反馈,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。

个别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进行适当调整,但必须保证毕业论文(设计)的总体时间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一致。

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第3篇

成立学校、学院二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。

(一)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、教务处长任副组长的校级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包括各相关学院主管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副院长及教务处主管副处长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学校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

(二)各相关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、主管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本届毕业论文(设计)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审定选题,选派指导教师,开展前期、中期及后期检查,组织答辩,审定成绩,进行论文质量分析、总结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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